| 网站首页 |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行测 | 申论 | 论坛 | 面试 | 
您现在的位置: 乐考公务员网 >> 山东 >> 威海 >> 威海市环翠区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卫生系统2009年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事局 时间:2009-5-12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卫生系统岗位的实际需要,准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医务工作人员,充实到学校医务室和基层乡镇医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人员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部分专业考生须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08年度的毕业生除外)。具体条件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区人事部门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515日--18日;地点设在威海市环翠区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2、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人员需填写《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自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签订《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岗位要求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人事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由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组成,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予以公布(www.huancui.gov.cn)。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区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择业期内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尚未报到以及应届毕业生7月31日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岗位后,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受聘人员岗位等级。

    六、注意事项

    1、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2日下午。

    2、请报名考生时刻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地址:环翠区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3、咨询电话:威海市环翠区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0631--5233975。

附:各专业招考人数和报考条件

                      威海市环翠区人事局

                        2009年5月11日

各专业招考人数和报考条件

招聘单位

专业

招考人数

报考条件

卫生系统

临床医学

9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尚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须获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2008年度的毕业生除外)

中医

2

医学影像

(诊断)

2

护理

3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尚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须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08年度的毕业生除外)

西药

2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尚在择业期内毕业生。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修

1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尚在择业期内毕业生。

教育系统

临床医学

5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文章录入:lekgwy01    责任编辑:lekgwy01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乐考公务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8105594号

合作伙伴
友情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