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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邳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简章
来源:邳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0-6-19

2010年邳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简章

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邳州市人事局、卫生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10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学历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2、年龄范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口腔专业、皮肤科、妇保、儿保、影像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各个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邳州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 6 月25日。
      2、报名地点:邳州市人事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沙沟湖行政中心7号楼1楼)。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负责对应聘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联系电话:人事局0516- 86288562,卫生局0516-86620879。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有执业医师证的请带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材料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小2寸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交审核。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5、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方法。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示。
     3、笔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
   (二)面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内容:相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考计划与面试对象比例为1:2。
     2、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选岗、递补和聘用
     1、体检:所有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出现并列时,根据以下条件排序:(1)同职位的学历高者优先;(2)学历相同的,以在校学习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医德医风、综合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
     3、选岗: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同一职位多个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顺序按报考职位类别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人数,从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考核合格后,经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聘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人事手续。
     六、名额调剂办法
     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职位由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及有关事宜,请登录邳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pzrs.gov.cn/)或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http://www.pzhzyl.com)查询。
     七、说明
      1、本简章由邳州市人事局、邳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同意在邳州市卫生医疗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5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予续聘。
      4、监督电话
         监察局:0516—86288722    
         人事局:0516—86288562   
         卫生局:0516—86620889
 
邳州市人事局   邳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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